实在这些都太极度,所谓朋友肯定不但这些模式,更多的是平平淡淡。
聚是缘,散是缘,或聚或散都是生命中的自然,按理性不应该涉及悲喜。然而现实中,又有谁能够真正做到无悲无喜?如果生命真正做到了无悲无喜,这生命的物质存在到底又有什么意义?
李白诗篇传千古,李白朋友遍天下。
我想从以下几位曾经走进或者一贯勾留在李白朋友圈的墨客谈起,说一说朋友的几种模式。
01
我一贯在想象李白与贺知章初次相遇的情景。
关于两人初见的画面,我无法从正史的记录中还原当时的情景,但从网络上搜索,倒是创造很多热心人环绕他们二人进行了创作。
我想他们在相见之前早已闻得对方的大名,属于“早闻其声”却迟迟未能“见其人”。以是当李白来到长安后,他与贺知章的相见相识便成了情绪逻辑之一定。
为什么这样说?
贺知章爱酒,李白也是范例醉翁一枚。
李白才华横溢,贺知章也绝非浪得浮名——人家可是皇榜上武则天钦点的文状元!
更主要的是李白骨子里有股自傲过了头的狂放,所谓规矩一类的道道他视之如鄙履;而贺知章呢,也正好这德行,不按常规出牌,洒脱可爱带点不正经儿!
这便是臭味相投,一旦两个人投了味儿,什么才华、个性都不是什么大问题,腋臭啊、脚臭啊、跷着二郎腿抠脚趾头缝的恶习啦统统不是问题。
榴莲,臭豆腐,螺蛳粉……你掩鼻而走几欲窒息,人家却甘之如饴大快朵颐。
我只知道李白与贺知章相遇时,李白41岁,早不是青年,有妻有子,由于长年奔忙无门,可能鬓间已生白发;贺知章更是已经83岁,纵然精神再矍铄,自然的规律也肯定让他鸡皮鹤发。然而这统统并没有阻挡他们相遇的欢畅,这两人见了面谈不三两句便开启了令后人啼笑皆非的对话模式。
“这是你写的?”贺知章两眼放光,指着翻开的诗。
“当然,如假包换。”李白微微一笑,嘴角扯起得意的波纹。
“你切实其实不是人啊!
”须发皆白的贺知章感喟万分。
"……?“此时李太白心中大概万马奔驰。
”这分明是天上的谪神仙下凡啊,凡人怎能写出这样的诗!
“贺知章愉快地跺脚,两手没忘了乱摇李白的胳膊。
两人险些同时仰脸向天,哈哈大笑。
”走走走,整一大白!
“
”好呀好呀,不醉不归!
“
两人搀着扶着,牵着拉着,活着人的讶异里,一老一少走向小酒馆。
风微微吹,酒旌旗得意地在风里张着跟头,旌旗上斗大的”酒“字彷佛比这两位醉意更深。
同好杯中物,交谈对口味,这两位超过四十年纪月差距的朋友在大唐诗坛上留下了不少趣事佚闻。
有人说贺知章是李白生命里的朱紫,正是由于贺的推举,才有了李白长安面圣的机会,只管三年的长安伴君生涯对李白来说算不上快意,可这段经历毕竟丰富了唐代诗坛的传奇,杨贵妃也罢,高力士也罢,他们的名字能够和李白纠缠在一起,贺知章该当出了不少力。
大概正由于如此,贺知章去世的传到李白耳中,重情重义的李太白不由回忆起自己与贺老头的初次相遇的情景,不由回忆起两个人饮酒畅谈的日子,不由浮现起贺知章金龟换酒不拘礼法的洒脱和交谊,风摆杨柳,酒旗飘荡一如昨日,可那曾经相搀相扶的白发老头儿已阴阳两隔,这怎不令他泪下沾巾!
四明有狂客,风骚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神仙。
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中。
以我看来,李白与贺知章的交情交得是心性,是气味。一个晚年自号”四明狂客“,另一个则写诗自嘲”昔年有狂客,风歌笑楚丘“——都有那么一点”狂“!
知章骑马如乘船
02
吾爱孟役夫,风骚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这首诗的题目就叫《赠孟浩然》。
看来这李白也是够直白的,如果单凭这首诗来评价,这李十二可能就不只是排行十二,倒有可能摘取第一,钢铁直男,古今第一,妥妥的!
由此可见李白也是有偶像的,比如这孟浩然就算得上李白的偶像,最不济也算之一!
大概朋友要问,这孟浩然何方神圣,他有什么魅力能把”谪神仙“迷得脑筋短路?
孟浩然生于公元689年,比李白大整整12岁,虽然胸有万章诗书且有下笔倚马可待之才,年轻时也一贯为谋仕四处奔忙,但时运不济终生未能入仕,正由于终生不仕无职可称,以是只能自称”隐士“。
李白非常仰慕孟浩然的才华和品节,又因二人年事相差不大,年长的孟浩然自然就成了李大墨客的处世模范——提及来孟浩然也够幸运,能收成李白这样的粉丝本身已经足够幸运,还常常收到李白写给他的花式表白!
李白到底喜好孟浩然的什么呢?
像孟浩然这种没进官册的人物,正史当然不会留下什么记录,我只能根据各路野闻以及与孟同时期人物的往来笔墨来推断,大概有以下缘故原由:
孟浩然形状俊朗,自然风骚倜傥,历朝历代不管男女有一幅好皮囊都是最好的能行证,何况李白等如此多情种?
孟浩然才华横溢,诗歌自有别人无法模拟的清新风姿,作为田园诗派的代表人物,无官无权的布衣隐士能与”诗佛“王维并称”王孟“,怎一个厉害了得?
再者孟浩然人品高尚,俊朗的外表下存一颗高洁的内心,大唐时期文人求仕时兴奔忙朱门,干谒名人求推举也算当时通畅之捷径,李白也罢,王维也罢,孟浩然也罢,杜甫也罢,乃至后来的白居易也罢,无弗成走过这条路。孟浩然纵然为谋仕干谒写诗献言而出奉迎之语,但他骨子里的灵魂却始终没有扭曲,这大概是深得李白尊敬之缘故原由吧?
当然还有一点,孟浩然和李白一样,也爱酒——爱酒,爱美女,爱功名大概是男人的天性,没点嗜好的男人不可爱,要么太过去世板无趣,要么便是假正经。
03
顺着这思路写下去肯定该写杜甫了,还有高适,还有王昌龄。
可假如这样写下去,光一个杜甫就能把文章拉成万里长城,这样的万里长城用我拙劣的文笔垒,那岂不成了我初中老师范胡子骂的那句名言——王二,狗吃豆角子漓漓拉拉没个完,你不嫌烦老师都嫌烦,西瓜皮擦腚,还没完没了啦?
罢罢罢,就这样吧,姑且搁笔。
告罪,辞职。
如果哪一位朋友真从头读到这里,就请收下我虔诚的敬意和歉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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