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流水对辨误》一文,很受启示,文中对非“流水对”进行了辨误,举出了详确的例子,归纳明晰了的特色。
但是在该文末了指出,像“三天捕鱼,两天晒网”“你不顾我,我不顾你”这类重字的句子是“一样平常对偶句”,我以为这样定义,是欠妥当的。

那么,高下句非特定位置故意重字(比如“春回大地春阳暖,国至新元国运昌”“雾锁山头山锁雾,天连水尾水连天”),能否称之为“一样平常对偶句”呢?如果不能,那又是什么句子呢?请看: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也说对举修辞例话

树怕伤根,人怕伤心。

天黄有雨,人黄有病。

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

这些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对偶句。
就整句而言,它们都是对举句。

“对举”句,是相对列举或描摹的两个对称句。
“对”即相对,语句有成对涌现的、两两对应的、整洁平均的特色;“举”便是列举、铺陈、描摹,即利用整洁的句式,利用排比、反复修辞和整句短句等常见句式,形似对偶。

对举手腕有点像对偶,并列两类事物,相互映衬,相互衬托,凸显事物的不同,像“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苍天之上,混元之中,地府之下”,皆。
对举句式

唐松波师长西席主编的《汉语修辞格大辞典》指出,对举句是用两个相互对应而各自并不独立的分句,共同表达一个完全的意思的一种修辞办法。
特点是:两个分句前后相继涌现,中间不插入任何其他身分,构造相同,语义相互对应,但不能单独表义,必须同时利用才能表达一个完全的意思。
这类句子多为日常生活中的习语,对仗整洁,读起来琅琅上口。

日常口语中,对举句习认为常。
比如:“桥归桥,路归路。
”“丁是丁,卯是卯。
”“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张三不来,李四不往。

对举句既要分类列举,又许可重字,乃至高下文可以有字数之差,只要符合“构造相同,语义相互对应”,就可算作此种修辞。
须要把稳的是,它绝不是对偶句,更不是“一样平常对偶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