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
序曰: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②。首句标其目,卒彰显其志③,《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④。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⑤。其事核而实⑥,使采之者⑦传信也。其体顺而肆⑧,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白居易集》(卷三)
注释:
①“新乐府”在古代文学史上,即“新乐府”,相对付古乐府而言。指的是一种用新题写时势的乐府诗,不再以入乐与否为标准。新乐府诗初创于杜甫,为元结、顾况、张籍等继续。中唐期间,白居易、元稹明确地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一整套理论,加之白、元诗才盖世,写作了大量新乐府诗歌,给当时以极大影响,使这一伟大的文学运动取得了巨大造诣。后来,白居易把担当左拾遗时写的五十首诗编辑成组诗,取名《新乐府·》,并题写了媒介。初中四册中的《卖炭翁》便是《新乐府》五十首中的第三十二首。
②系于意,不系于文:(诗歌)是在于思想内容,不是在于措辞形式。意,指思想内容。文,指措辞形式。
③目,指题目。志,指主旨,中央思想。
④辞质而径:指措辞要朴实,直接了当(普通易懂)。“欲见之者”和下文的“欲闻之者”,均指读者。谕,明白,理解。
⑤言直而切:指议论要刀切斧砍并且切中症结。
⑥核:翔实精确。
⑦采之者:搜集新乐府诗成书的人,这里指诗作。
⑧肆:不受约束。
译文:
序说:所有九千二百五十二字,定为五十篇。一首诗没有规定句数,每句诗没有规定字数,紧张在于思想内容,不在于措辞形式。(新乐府)的第一句作诗歌的题目,结尾光鲜地显示中央思想,这是继续了《诗三百》的优秀传统。新乐府诗的措辞朴实而且普通易懂,使读者随意马虎理解;新乐府诗的议论直接了当并且切中症结,使读者深深地警觉。新乐府诗写的事翔实精确而且真实,才能使诗作流传,并赢得人们信服。新乐府诗行畅通流利而不受格律约束,可以在声乐中播放。总而言之,(新乐府)为君王、为臣子、为庶民、为万物、为事宜而作,不是为了诗歌而作。
著名书法家李秋月师长西席书写的巜新乐府序》(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