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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序》说这首诗为刺齐襄公荒于政事而作。当代学者一样平常认为这是一首赞颂猎人的诗。全诗三章,每章二句,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腕写人,笔墨简练,形象生动。
《齐风》,《诗经》十五国风之一。为先秦时期齐国地方民歌,共十一篇。半数以上是关于婚娶和爱情的诗,别的几首或是反响公民对沉重劳役的不满;或是戳穿齐襄公与其妹文姜通奸的丑行;或是描写野猎和射技等。“齐风”除少数讽刺齐襄公的诗可知作于公元前六九七——前六八三年之间,别的的诗年代多不可考。《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
齐,本是西周初姜尚的封国,后又吞并些小国,是春秋期间的一等大国,其领土大致包括今山东的昌潍、临沂、惠民,德州、泰安等地区以及河北沧州地区的南部。“齐风”便是这个区域的诗。
齐国地大物博,盛产鱼、盐,纺织、刺绣等手工业很发达,人口分布也较他国稠密。自太公姜尚历十五世,至齐桓公时(前六八五年登基),称霸于天下。其后再传十四世,政权落入新贵田氏手里,仍号为齐国。
在“齐风”中半数以上也是关于婚娶和爱情的诗,别的几首或是反响公民对沉重劳役的不满;或是戳穿齐襄公与其妹文姜通奸的丑行;或是描写野猎和射技等。
“齐风”除少数讽刺齐襄公的诗可知作于公元前六九七——前六八三年之间,别的的诗年代多不可考。
言及“齐风”,一样平常与齐俗并提,称为“齐风齐俗”。单提“齐风”每每令人不知以是然,乃至会发生歧义。由于《诗经》中也有《齐风》。齐风和《齐风》是两个不同的观点。《诗经·国风》中的《齐风》是齐国的民歌。宋代学者朱熹在《诗经传·国风序》中说:“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诗经》中的“风”,又称“国风”,即指当时诸侯国所辖各地域的乐曲,实际上也便是指相对付当时周天子的京都而言的遍地所的土乐,犹如我们现今所说的地方俗曲,各地的地方小调。《诗经》中共有十五国风,《齐风》是个中之一,共有十一篇。
当代汉语词典,对“风”字的阐明有多种意义,个中之一义,“风”即指风尚,风气。唐人孔颖达疏“《汉书》地理志云:‘凡民涵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声音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上之情欲,故谓之俗’。风与俗对则小别,散则义通。”孔颖达这段阐明的意思是说,由自然条件不同而形成的习尚叫“风”,由社会环境不同而形成的习尚叫“俗”,两者义近,联绵一处,即指风尚习气而言。
从内容上看,《诗经》中的《齐风》表现了以下几个内容:第一,爱情诗。《鸡鸣》、《著》、《东方之日》、《甫田》都是写男欢女爱的爱情诗。作为来自民间里巷的“国风”,描写风土人情,表现民间的悲欢离合,就更多爱情诗了。第二,佃猎诗。此类诗有《还》、《卢令》两首。佃猎,在春秋时期,不仅是统治者的一种娱乐,也是民众的一种劳动。佃猎诗不仅是一种劳动生活的反响,而且更多的是一种尚武精神的表示,《齐风》中反响尚武精神的还有一首《猗嗟》。第三,讽谏诗。《东方未明》反响了奴隶主对奴隶的残酷奴役以及奴隶对繁重劳役的强烈不满。《南山》、《敝笱》、《载驱》则是戳穿齐襄公荒淫无耻的生活的。这些诗歌表现了很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诗经》与乐舞是联系在一起的,《齐风》也不例外。虽然曲谱已经失落传,但它的欣赏代价和社会浸染,却能从史籍中看出。如公元前542年,吴国公子季札至鲁,叔孙穆子使乐工为之歌《齐》,季札听后,赞颂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太公乎?国未可限量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从这一记载中可见《齐风》曲调的壮美,并表现了姜太公首创的齐国的大国风范。
总之,“齐风”和《齐风》是两个不同的观点,切切不可将两者混为一谈。
关于此篇诗旨背景,历来意见不一,紧张有以下几种说法:一、刺荒说(《毛诗序》:“《卢令》,刺荒也。襄公好野猎,毕弋而不修民事,百姓苦之,好陈古以风焉。”)二、刺以色取人说(牟庭《诗切》)。三、女恋男、女赞男之说(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袁梅《诗经译注》)。四、猎歌说(周蒙、冯宇《诗经百首译释》)。五、赞颂猎者说(王质《诗总闻》、朱熹《诗集传》)。今人多从第五说,认为这是为赞颂猎人而作。
《诗经·卢令》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卢:黑毛猎犬。
令令:即“铃铃”,猎犬颈下套环发出的响声。
其人:指猎人。
仁:仁慈和蔼。
重(zhòng)环:大环套小环,又称子母环。
鬈(quán ):勇壮。一说发好貌。
重鋂(méi):一个大环套两个小环。
偲(cāi):多才多智。一说须多而美。
大意:
黑猎犬项上的铃声响个一直,那个猎人形象好又有好品行。
黑猎犬的子母环呤呤响一直,那个猎人形象好又那样勇猛。
黑猎犬的两个环呤呤响一直,那个猎人形象好又有好本领。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风致仁慈,卷发美髯,具有父老之相。作者因此倾慕的眼力,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得到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壮大,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表示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表示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每每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主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力来衡量和不雅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涌现,就倍加讴歌,此诗中的猎者便是个中一例。作者选取佃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年夜胆、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墨客审美眼力独到之处。
此诗采取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腕写人。“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述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愉快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陪衬出佃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年夜胆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颂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甚至引起察看犹豫者(包括作者)的倾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笔墨简练,形象生动。
名家点评
宋代朱熹《诗集传》:“赋也。此诗大意与《还》略同。”
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词若叹美,意实讽刺,与《还》略同。”
清代陈继揆《读诗臆补》:“诗三字句,赋物最工。如‘殷其雷’及‘卢令令’等句,使人如见如闻,千载以下读之,犹觉其容满目,其音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