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题目不能加书名号或方头括号》是指题目处在题目位置时,不能把全体的题目加上书名号或方头括号。任何文体都如此。之以是这样断言,是由于《新华字典》等工具书上有明确严格的界定。
现在,相称数量的微刊,平台,包括挂着所谓国字头的非官方网站,公开拓表的文学作品,特殊是诗词类,在题目的位置上都给题目加了书名号或方头括号,就像一个俊男靓女的脸上长着一块胎记,挺好的颜值玉上有了瑕疵,写得挺好的诗或词或文章逊了颜色,让人看了往后哭笑不得,由于他们还“自傲” “得意”地在文后特意标注了“版权所有属于XX”……题目,处在题目位置时,是不能给全体题目加书名号或方头括号的。诗弗成,词弗成,散文、小说、杂文、报告文学,任何文体的文章都弗成。这个问题,《新华字典》《当代汉语词典》《辞海(汉措辞文学卷)》都有明确清晰的界定,并有范例的例句示范,既普通易懂又外延严谨,我们可以翻阅一下。没有《当代汉语词典》和《辞海》的,看一下《新华字典》后边的《常用标点符号筒表》也会一览无余。举个例子,不看《常用……简表》也能恍然知晓,我们都上过学,无论你小学毕业还是大学毕业,是研究生学位还是博士后学位,我们回忆一下,谁瞥见过教材上的课文题目加着书名号或方头括号啊?回答是否定的。由于那是教材,教材上是不能涌现任何科学性缺点的,教材上的一标一点都是标准的,精确的,示范的。题目处在题目位置时,教材上从来没有过给全体题目加书名号和方头括号的先例。再举一例,我们都瞥见过报纸、刊物;我们也都短不了看看报纸或刊物,谁瞥见过省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报纸和刊物上的诗、词、散文、小说、通讯宣布等文章的题目处在题目位置时,整体加过书名号或方头括号啊?回答还是否定的。不要说省市级及以上,包括区县级的任何官方媒体和平台都没有犯过这样知识性的缺点。现在,微信群中,常看到有的老师和文友给自己的作品题目加书名号或方头括号,这可能是老师和文友们一时的轻忽,由于网络上常常涌现这种给题目加书名号或加方头括号的征象,一定程度上给大家造成了误导,但这确是一个知识性缺点,是与国家《笔墨法》和工具书典的规定相悖的,官方媒体和平台从未有过这种征象,最少没有人在官媒官网上瞥见过这种征象,这种征象是国家《笔墨法》和工具书典所不许可的。以括号为例,括号的家族中有普通括号“ ( ) ”、方头括号“【 】” 和六角括号等多种括号,但不管什么括号都是括号。国家规定的规则是: 括号只能 “用于行文中注释性的部分”。而且“注释句子中某些词语的,括注紧贴在被注释词语之后;注释全体句子的,括注放在句末标点之后。” 这是国家《笔墨法》授予它的用场和义务。这个规则的 要点是: 只能 “用于 行文中”,只能用于 “注释的部分”,而不是处在题目位置的整体的题目,并且 “括注” 必须“紧贴在被注释词语(或标点)之后”。而不是被“括注”的本身。大概有人会问:《常用……简表》中明明白白地规定了书名号 “用于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 题目不就属于“篇名”吗?为什么不能加书名号?题目是属于篇名,但是,《常用……简表》中用了五个“举例”,明明白白地界定了书名号利用的方向、规则和边陲,与所有标点符号一样,都是“用于行文中”,不是用于题目位置的整体题目。这一点,包括《公民日报》在内的全国官方报纸和刊物从未超越雷池半步,最少没有任何人见过这些报和刊给在题目位置的题目加过书名号。搞企业可以创新发展,但标点符号的利用,在国家规则之外,是不能创新发展的;文艺的大花园中是“百花齐放”,但标点符号的利用规则是不能“百花齐放”的;许多世事可以“百家争鸣”,但标点符号的利用规则是不能“百家争鸣”的;只能按规矩、规则利用;可以妙用,不可滥用。客不雅观地说,现实中给在题目位置的题目加书名号和方头括号的作家,微刊,网络平台彼彼皆是,乃至有些所谓挂国字头的非官方平台还规定了投稿必须按这个格式,否则就入不了编辑的法眼……真是岂有此理!
鲁迅有句名言叫,“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但是,余认为,在《新华字典》《当代汉语词典》《辞海(汉措辞文学卷)》没有新的规定之前还该当遵守工具书典现在的规则和界定,这个问题“创新”和“发展”是弗成的,由于《笔墨法》规定的法规、律矩,是不能“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的,“走的人”再多也得按规矩行事,也得按工具书典规定的路走!
否则就无法、无律、无规、无矩了!
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就失落去了根基和没有了周遭!
题目处题目位置时,给整体的题目加书名号或方头括号,现在成了一种 “微信征象” 或叫 “网络征象”,这本来是个轻渎规则的知识性缺点,(对初学者而言这叫科学性缺点) 是个贻笑大方的事,可是,如果大方不 “贻” 也不 “笑” ,反涌而推之,仿之,效之,特殊是我们的文化群中的文友,有的头上还冠着“XX作家协会会员”的光环,冠着 “主编” 的头衔,长此以往,岂不“数典而忘其祖”,贻笑更大方吗!
上述直言精确与否,敬请读阅的老师和文友们打开《新华字典》等工具书看一眼《常用标点符号简表》再做褒贬……
孙朝剑,男,中共党员,天津市静海区退休干部。1972年开始,先后成为“静海文学研究会”会员,“静海作家协会”会员,天津公民出版社“图书评论员”;1986年9月成为“天津市作家协会”会员。先后在《静海文艺》《天津文艺》《今》《天津日报》《支部生话》《农工商时报》《华北民兵》《中国民兵》《解放军报》《山西作家》《佳构名家文学》《江北文学》《红旗诗刊》《当代中国墨客》等报刊平台揭橥散文、诗歌、小说、报告文学300多篇(首);个中,一首长诗获全国竞赛三等奖;20余篇散文、报告文学等编入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百年进程》《百年华诞》《迈向新征程》《全国发达州里经济大不雅观》等大型图书;并出版了《好大的西北风》在新华书店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