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锦城往事竹枝词》里,何韫若还有一首竹枝词记录成都的端午节民俗,那便是在额头上书写“王”字。《额书“王”》是这样记录的:
捣蒜取汁和雄黄,额头方寸大书“王”。
蛇蝎蜈蚣皆远遁,痈疽疥癣尽扫光。
端阳节民间以雄黄书“王”字于小儿额上,状若虎头,谓能远虫。中医方载,雄黄和蒜汁可治蛇虫咬伤,兼治疥癣等皮肤病,民间历来用之,颇有效验、惟此物身分为硫化钾、砷有毒性,用之须慎重。
沈从文在文章中曾这样写故乡湘西的端午:端午日,当地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个王字。任何人家到了这天必可以吃鱼吃肉。大约上午十一点钟旁边,全茶峒人就吃了午饭,把饭吃过后,在城里住家的,莫不倒锁了门,百口出城到河边看划船。
可见,在旧时期,端午节书写“王”字是很盛行的说法。在丰子恺的故乡,则是在门上画“王”字。这个“王”字,寓意王者为上,百毒不侵,避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