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古诗中的原意指战友之情。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网络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的诗歌,共三百一十一篇。

"去世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句,其出自《诗经》里的《击鼓》,人们总在形容爱情的时候喜好用这两句诗,但这几句诗的真正意思你真的知道吗?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爱居爱处?爱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去世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伪命题208古代诗经中执子之手指什么情谊

这是《击鼓》的全文,而这篇诗歌的作者已不可考,只知道大约作成于秦朝前。

无论从这篇诗歌的名字还是内容来看,这都是一篇范例的战役诗歌。
我国自古就有催命的鼓,救命的锣的说法,意思是沙场上鼓声一响就要发起冲锋,死活未卜,而而锣声一响意味着可以鸣金收兵,命就保住了。

这首诗歌的第一句就道出了全诗的大体环境,击鼓其镗,踊跃用兵意思是说击鼓的声音震天响,将士们奋勇操练,或者阐明成奋勇杀敌也可。
而第三句爱居爱处?爱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的意思是人在哪里?马又在哪里?到哪里去找它?在山间林下。
从这里可以看出这是一绅士兵和大队走散了,马也不知所踪。
全诗末了的两句去世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意思是说,我曾经和你约定,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但是太久,让我们无法相会,也太迢遥,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通篇来看,去世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句传世名句是描写的沙场袍泽之情,或者作者这里是将自己的爱马作了拟人化,对自己的战马说的,却绝不是什么所谓的爱情。

历史也好,诗歌也罢绝不能断章取义,曲解个中本意。

注:资料来源《知识能量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