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于物 明陈献章用语。指本体的道必寓于天地万物,揭示道与物即道与气的关系。认为“物囿于形,道通于物”(《论前辈言铢视轩冕尘视金玉》),凡物必有形,物必拘泥于形,而道则贯通于有形之物中,宇宙间既没有无道之物,也没有离物之道。一方面,道因贯通于物而得存,另一方面,物因得道而成其为物。清屈大均认为白沙深黯“道之生生化化,其妙皆在于物,物外无道”,道不离物,物不离道,故不能“见道而不见物”,或“见物而不见道”(《广东新语·白沙诗》)。
以诗为教 简称诗教。明陈献章传播其学说的特有办法。陈献章主见“学夫诗以应世”,认为可以诗为教,并亲自践履以诗为教的主见。湛若水在《白沙子古诗教解·序》中称,“白沙师长西席无著作也,著作之意寓于诗也。是故道德之精,必于诗焉发之。天下后世得之,因因此传,是为教。”即陈献章把自己的思想、道德、学问寓于诗中,以诗传播于天下,使众人得以领略而接管其教诲。其详细路子:“心学”—“寄托”于“诗”—“以诗为教”—“道鸣天下”。诗教是陈献章的本意,也是对儒祖传统的继续。
自然为宗 明陈献章用语。指万物自然,天地无心,天下的存在及其运动变革具有客不雅观性。陈献章在《送张进士廷实还京序》中提出“以自然为宗”。认为道是自然的道,物是自然的物,“天下未有不本于自然”(《题吴瑞卿宋芳园记后》)。又说“谁会五行真动静,万古周流本自然”(《枕上漫笔》)。认为自然便是自然而然,没故意识,没有外力,“天自傲天,地自傲地,吾自傲吾;自动自静,自阖自辟,自舒自卷,甲不问乙供,乙不待甲赐;牛自为牛,马自为马”(《与林时矩》)。否定人格神和造物主的主宰,《示湛雨》中说:“定命盛行,真机活泼。迎刃而解,鸢飞鱼跃。德山莫杖,临济莫喝。万化自然,太虚何说?绣罗一方,金针谁掇?”《云潭记》又说:“物之至者,妍亦妍,媸亦媸,因物赋形,潭何容心焉?”陈献章自称其不雅观点承传儒学正宗,《易》曰“天地变革草木蕃”,故“昭昭圣学篇,授我自然度”(《读张地曹偶拈之作》)。实在还受道家自然无为思想影响,老子说“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道法自然”(《老子·三十四章》);庄子说“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庄子·德充符》)。黄宗羲在《明儒学案·白沙学案》中称“师长西席学宗自然”,因其“道本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