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五代十国时南唐国君,生于937年7月7日,卒于978年7月7日,字重光,初名从嘉。后以“日以煜之昼,月以煜之夜”之意改名李煜,别号蓬峰居士,又号钟山隐士,彭城(今江苏徐州)人。他是南唐元宗李璞第六子,于宋建隆二年登基称帝,史称李后主。
其时,南唐已奉宋正朔,偷安于江南。开宝八年,金陵城陷,南唐终极为北宋所灭。李煜肉祖出降,为北宋所俘,被押送到汴京,封为右千牛卫年夜将军、违命侯,幽居在汴京一座深院小楼里,过着囚徒般的屈辱生活;后因“故国不堪回顾月明中”、“一江春水向东流”等词为宋太宗赵光义所疑,用牵机毒药赐去世。
李煜虽不通政治,但其艺术才华却是非凡,精书法,善绘画,通音律,诗和文均有一定成绩,是个相称全面的艺术家。五代宋初著名书法家、文学家徐较在《骑省集》中说后主是“精究六经,旁综百氏”,“洞晓音律,精别雅郑”。
在他浩瀚的艺术创作当中,尤以词的造诣最高。有学者这样评价道:“温飞卿之词,句秀也;韦端己之词,骨秀也;李重光之词,神秀也。”只管他流传下来的词作中可靠的仅有三十余首,但都极具艺术传染力,个中千古精品如《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浪淘沙·帘外雨潺潺》《乌夜啼·林花谢了春红》等词,更有着催人泪下、震荡民气的艺术效果。
在李煜短暂的生平中,既有作为一国之君享尽世间荣华富贵的豪奢经历,也有沦为亡国之君遍受人间屈辱苦痛的悲惨遭遇。这样前后反差巨大的人生,给予了后主丰富的生活情绪,也使得他的诗词创作分成了两个期间:前期多写宫廷生活,风格淫靡,与花间词一脉相承;后期多写离愁别绪,家仇国恨,与其被囚生活颇多干系。清人赵翼就曾感叹:“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词便工。”可见,人生角色的转换,开阔了李煜的眼界,向他展现了世事的变幻和人情的冷暖,也匆匆使他将生命与词情逐渐融为一体,谱写出一曲曲哀哀欲绝的生命挽歌。
而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对后主的评价更高: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周介存置诸温韦之下,可谓颠倒黑白矣。词人者,不失落其小儿百姓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
主不雅观之墨客,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脾气愈真,李后主是也。尼采谓统统笔墨,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天子《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出生之感,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恶行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唐五代之词,有句而无篇;南宋名家之词,有篇而无句。有篇有句,唯李后主之作及永叔、少游、美成、稼轩数人而已。
李煜从前“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生活圈子极其狭小,对社会没有过多体验,但这非但没有影响他成为一位精良的词人,反而使他保持了一颗难得的小儿百姓之心。纵然在早期宫廷娱乐中,他也是在存心灵、用生命去感想熏染生活。他在进行诗词创作的时候,也是把他最纯洁、最敏锐、最深厚的心和情绪全心全意地投入进去,把自己看到的、经历的、存心灵加工过的生活场景真实地记录下来。
可惜,好景不长。爱子仲宣和大周后相继离世,北宋大军压境,国家举步维艰,其词风和心境难以避免地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革。由前期描写“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喷鼻香兽”的奢华到“冉冉秋光留不住,满阶红叶暮”的悲惨,由体味“醉拍栏杆情味切”的悠然自得到“门巷寂塞人去后,望残烟草低迷”的苦涩,欢娱的气氛消逝殆尽,情绪的悲苦日渐增多,表现人间间的离愁别恨、忧患思考、伤感无奈成了此期作品的主题。
975年,南唐终于覆灭,李煜被俘,开始了其作为囚徒的人生。此时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被痛楚折磨致去世,要么借助它物把苦痛宣泄出来。身为词人,李煜选择了后者。他一脱往昔的花间词风,别开生面,冲破原有藩篱,连王国维也赞他:“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他开始用沉雄旷达之笔,写故国哀感之情。国亡之后,他受俘而被囚他乡,怀乡思国;写下了这首《乌夜啼》: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成长恨水长东。
桃花已经凋落了,失落去了春天的红艳,实在是太过于匆匆。可令人无可奈何的是,摧残她的是那朝来的寒雨和晚来的风。风雨中的残花,彷佛女人脸上带胭脂的泪,使人迷醉,更不知何时才能相逢?人生恨意绵绵,就像那流水永一直歇地向东流去。
词虽简短,却意味深长。当人们真正派面生命原形的时候,悲剧感也就产生了。后主“人成长恨水长东”的悲慨,绝非一样平常伤春、闺怨、离情,也不仅仅是自悲出生,抒写一己、一家、一国之失落意情怀和不幸遭遇。短短一首《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个中有花的悲剧,有人的悲剧,有国的悲剧;那悲剧在于生命的有限,在于生命必经的苦难,在于统统的无可躲避。这生命悲剧的四重奏所揭示的,是人们无法言说的生之大孤独、大悲哀、大痛楚。
当我们面临这样的人生悲剧时,总是难免会后悔和惋惜,想要回到过去,可世上哪儿有后悔药卖呢?后悔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可以的话,就去尽力挽回吧,能挽回多少便是多少;如果没有了任何的机会,那就珍惜面前拥有的吧,别让它再溜走,否则只能再说一次我后悔了。
NBA超级球星艾弗森曾说过:“我把每一场比赛都当做我的末了一场比赛来打。”这与海伦·凯勒所说的极为相似:“把活着的每一天看做生命的末了一天。”呵,“如果给我三天光明”总比“如果可往后悔”要强得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