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诗话355

(第九辑·第1卷)

哲理伦理 腐败批驳

典故诗话355 山鸡献楚 以假为真

编者 朱升

《典故诗话》

哲理伦理 腐败批驳

(第九辑·第1卷)(38)

278山鸡献楚 以假为真

【典出】《尹文子·大道上》:“楚人担山雉者,路人问:‘何鸟也?’担雉者欺之曰:‘凤凰也。
’路人曰:‘我闻有凤凰,今直见之,汝贩之乎?’曰:‘然。
’则十金,弗与; 请更加,乃与之。
将欲献楚王,经宿而鸟去世,路人不遑惜金,惟恨不得以献楚王。
国人传之。
咸以为真凤凰,贵欲以献之,遂闻楚王。
王感其欲献于己,召而厚赐之,过于买鸟之金十倍。

【释典】 楚国有个人担着山鸡在路上走,有路人问:“你担的什么鸟呀?”担山鸡的人骗他说:“是凤凰。
”路人说:“我只听说有凤凰,今天真见着了,你卖不卖?”担山鸡人说:“卖的。
”路人给十金,不卖,又更加,才卖给他。
路人准备去献给楚王,但过了一宿鸟去世了。
路人不疼惜金钱,只恨不得献给楚王。
国中人传说,都以为真是凤凰,很嘉许他要献给楚王,于是将此事报告了楚王。
楚王对他这番忠心很赏识,将他召来厚加赏赐,超过他买鸟的金十倍。

【释义

】 后以此典形容人不辨真伪,以假为真。

【典形】 伪凤悦楚、献凤楚门、以雉为凤、重价求山鸡、楚客羞山鸡、借山鸡。

【用典】

〔伪凤悦楚〕 宋·王安石《再用前韵寄蔡天启》:“伪凤易悦楚,真龙反惊叶。

〔献凤楚门〕南朝梁·江淹《奏记诣南徐汪新安王》:“岂宜炫璞郑氏,献凤楚门哉。

〔以雉为凤〕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知音》:“然鲁臣以麟为麏, 楚人以雉为凤。

〔重价求山鸡〕 唐·李白 《赠从弟冽》:“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

[以雉为凤]不法贩子以雉为凤,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上当。

2020、7、18、

朱升202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