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都有其分外性的。有的诗文,却偏偏在某些地方,利用了“反复”的修辞手腕,写得词句重复,却表现了作者别有一番的寓意,创造出一种特定的氛围与意境。这类写法,就不属于重复累赘之语弊,由于它并非“不必要的”,而是“很必要的”。
有首古代民歌,写的是一位姑娘满怀深奥深厚的惜别之情,到江边送别乘舟远去的情郎,诗中这样写道:“东边一棵树,西边一棵树,南边一棵树,树,树,树,挽不得郎舟住”。通过这样用墨如泼的六个“树”的重复涌现,反复咏唱,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你看,那么多的树都不能帮助姑娘挽住情郎的行舟,多情的姑娘该有多么缠绵悱恻的离情别绪啊!
真可谓一唱三叹,令人回肠荡气;倘若为了“简练”,索性简化为:“东西南边几棵树,挽不得郎舟住”,那切实其实是一首“白开水”似的打油诗了,简虽简了,情味却差得远了。可见,在这里非有那六个“树”的不断重复,就不能表现出那特定的意境、分外的情味的!
诗歌如此,散文亦然。不足为奇,鲁迅的散文《秋夜》的开头,也写了“树”:“在我的后园,可以瞥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若求形式上的“简练”,完备可以简写为:“在我的后园,可以瞥见墙外有两株枣树”。是否享有措辞艺术大师之称的鲁迅师长西席,在这里用词重复累赘了呢?不是的。作者采取这样一个很新奇的开头,是利用了反复的手腕,表现出了一个特定的情境:当时作者在白色胆怯的环境中,高下求索,充满着“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傍徨”的孤漠荒凉的心境,也反响了全篇作品的基调。倘若按上述那样来“简写”,简是简了,全文的风采也就逊色不少了。
两则诗文中《树”的重复例子,充分解释了一个道理:繁文自有妙处。在特定的语境中,一些语句的反复涌现,可以创造出一种回旋激宕的氛围,表现出一种分外的情境。也由此可见,措辞的简练与重复既是对立抵牾的,但在特定的条件下,又可以和谐统一的,两者存在着辩证统一关系。让我们作者根据必要,恰当地节制“反复”的表现手腕,创造出更多更美艺术形象的繁花绿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