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侃作为国学大家,其《〈文心雕龙〉札记》被誉为当代《文心雕龙》研究的奠基之作。一样平常认为其重点是对刘勰《文心雕龙》创作论的理论研究,对文体论涉及较少。由于《文心雕龙》一共二十篇文体论,而《〈文心雕龙〉札记》仅涉及六篇。实际上在《宗经》篇和《总术》篇札记中,也论及了刘勰文体论的几个问题。这些材料却未有人把稳。于此我们对《〈文心雕龙〉札记》折射出黄侃的文体论予以磋商。
第一,黄侃《文心雕龙札记》明确文体分类标准以表达办法为主,将文章分为论理、论事、敷情、纪事等四种,开启了当代散文分类不雅观念。其于“宗经”篇札记云:“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谓《系辞》《说卦》《序卦》诸篇为此数体之源。寻其本色,则此类皆论理之文;诏策章奏,则书发其原——谓《书》之记言,非上告下,则下告上也。寻其本色,此类皆论事之文;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谓《诗》为韵文之总汇。寻其本色,此类皆敷情之文;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此亦韵文,但以见礼所用,故属《礼》;纪传移檄,则春秋为根——纪传乃纪事之文,移檄亦论事之文耳”。这里可以看到,黄侃将刘勰标举的二十种文体,分为论理、论事、敷情、纪事四种。第一种“论理”类似于说理,黄侃认为论说辞序像《系辞》《说卦》等《易经》的传,是阐明、解释易经的,以是刘勰说这几种文体起源于《易经》。论理或说理兼有议论、解释两种表达办法,但以解释为主。第二种“论事”,黄侃认为诏策章奏移檄都属于“论事”。“论事”并非黄侃创始,刘熙载《艺概·文概》中就有了叙事、论事并提的说法:“西汉文无体不备,……叙事则司马迁,论事则贾谊”,“叙事要有法,……论事要有识”。以是论事不同于纪事,论事要有见识,在表达办法上以议论为主。第三种“敷情”类似于描写和抒怀,赋颂歌赞都是韵文,从《诗经》里来,赋便是“敷”,有铺陈、展开之意,相称于描写,情指抒怀。第四种“纪事”类似于叙事,史籍的纪传文体给人物作传,属于记叙的表达办法。黄侃的四种分类,实在暗含相识释、议论、抒怀、描写、记叙五种当代表达办法。当代散文不雅观念兴起后,贺玉波《小品文作法》将小品文分为记叙类、抒怀类、说理类等三类十二种。这种三分法后来成为当代散文分类的一种根本分法。但追根究源,黄侃的论理、论事、敷情、纪事四分法,可谓是当代散文分类的来源。
第二,黄侃虽然赞许刘勰文可兼笔、合笔于文的文笔不雅观,但札记对《文心雕龙》文体论部分论述较少的事实,则是他区分文笔的真实态度表示。《札记》在《总术》篇中对刘勰以及六朝时的文笔不雅观念给出了自己的见地。一方面黄侃贴合刘勰文合于笔的原意,战胜了阮、刘、章等人学说的偏颇之处。黄侃批评阮元《文笔对》“无情辞藻韵者不得称文”过于严苛,把笔中的许多名篇排斥在外,不敷以阐明文学发展史上的各种繁芜征象,认为“然彦和虽分文笔,而二者并重,未尝以笔非文而遂抛弃之,故其书广收众体”,并举例指明《文心雕龙》一书并重文笔之辞,如“文场笔苑,有术有门”,“文藻条流,托在笔札”等,认为这都是“论文与论笔相连,曷尝屏笔于文外哉?”进而认为“与其屏笔于文外,而文域狭隘,曷若合笔于文中,而文囿恢宏?”由此,他提出文笔并重、合笔于文的不雅观点。
但另一方面,又承认情辞藻韵“亦私心夙所喜好”,坦承自己对敷情类纯文学的喜好。这种喜好表示在黄侃论《文心雕龙》的文体论仅选择了《明诗》、《乐府》、《诠赋》、《颂赞》、《议对》、《布告》等六篇,个中有韵之文四篇。黄侃不予论及的文体,首先看“笔”类,有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八篇,均是用于叙事、说理和论事的。对付刘勰归之于“文”的作品,黄侃也有不同见地,认为“彦和之分文笔,实以押韵脚与否为断,并无有情采、声韵为文之意。”以是对刘勰归之于“文”的祝盟、铭箴、诔碑、哀吊等文体也未论及。而事实上这些文体我们本日是归入日常运用文的。刘勰文体论以公函为主,大部分文体可归于广义的公函范畴。黄侃心中并不喜好这些公函文体,故而论之较少。可以说选择即评价,这种事实上的选择表示了黄侃对纯文学的认识。现存黄侃著述中还有不少诗词作品,也解释他对纯文学的偏嗜。
第三,黄侃认为文学和非文学的界线,不是大略表现在写作手腕和文体差异上,而是表示在写作目的上。首先,黄侃指出刘勰不以有韵无韵、有情采声律与否分文笔。“案《文心》之书,兼赅众制,明其文体,高下洽通,古今兼照。既不从范晔之说,以有韵无韵分难易;亦不如梁元帝之说,以有情采、声律与否分工拙,斯所以为笼圈条贯之书。”同时黄侃在《颂赞》篇札记指出“韵文之属十又一,《明诗》尽《谐隐》加以《封禅》一首是也。”刘勰文体论本来《明诗》到《谐隐》十篇为文,《史传》到《布告》十篇为笔,黄侃创造《封禅》是韵文,但却排列在后十篇笔的行列,亦可作为刘勰不以有韵与否区分文笔的证明。接着,黄侃表明了自己对付以声律、辞采判分文笔的意见,曰:“文笔之辨,缴绕纠缠,或从文体分,则与声律论有时抵牾(永明以前虽诗赋有时不合声律)。或从声律分,则与文体获致参差。(章表奏议在笔之内,非无高文,封禅布告,或时用韵。)”认为诗赋等纯文学作品也有不合声律之处,章表、奏议、封禅、布告等属于笔的公函作品也有辞采高妙、合于声韵的佳作。文学和非文学的界线,并不在于是否利用了情采声律等文学的表现手腕,而在于作品的写作目的,是用以敷情,还是用于论理、论事,“施用于世俗”。
综上所述,黄侃重视属于纯文学类别的文体,表示了他区分文笔的真实态度,冲破了传统乃至当代人们仍纠结于“文学文体”“文章文体(运用文体)”的归类不雅观念。联系历代而今的创作事实,人们采取公函文体也写出过《出师表》(诸葛亮)、《北山移文》(孔稚圭)之类的美文,而采取诗词之类的文体也有不少味同嚼蜡的作品。究其缘故原由,就在于写作目的的差异。总之,黄侃的这些文体不雅观念是我们论述其国学造诣时不容忽略的。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28日13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