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并非完备如此。
《短歌行》这首诗作于赤壁之战前夕,曹操夜宴长江之时。
当时曹操已经荡平了北方的紧张军阀,基本上统一了北方,于是率大军南下,欲平定江东,统一全国。
一起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此时的曹操犹豫满志,认为统一大业指日可待,于是在决斗前夕大宴文武,赋诗抒此豪情。
墨客以“乌鹊南飞”之景隐喻无所依托之贤才,这毋庸置疑,清代沈德潜亦指出:“‘月明星稀’四句,喻客子无所依托。
”(《古诗源》卷五)

古人常以乌鸦的鸣叫、翱翔或出没作为判断人事休咎的依据,叫做鸦占。
鸦占之俗可溯久远。
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当中就有“哀我人斯,于何从禄?瞻乌爰止,于谁之屋?”(《诗经·小雅·正月》)意思是说乌鸦知道谁家富贵就会飞落到谁家的屋顶,这是吉兆。
其后以乌鸦判断休咎的崇奉一脉传承下来,并衍生出一整套相对完备的操作手段,并涌现了为数不少的鸦占经书,最为著名的是相传为汉代东方朔所作的《阴阳局鸦经》。
既为鸦占,就有休咎,而乌鸦兆吉、兆凶的记述在历史上也曾涌现,不同的时期每每有不同的说法。

三国期间,魏人张揖《广雅》曾有阐明:“古有《鸦经》占休咎,南人喜鹊恶鸦,北人反之,师旷以白项者为不祥。
”明代李时珍《本草大纲》也从《广雅》说“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
可见,三国期间北方盛行的说法是乌鸦兆吉,而南方则认为乌鸦兆凶。
以是,出身北方的曹操在大战前夕见乌鹊南飞定是喜上眉梢,认为是一个大战必胜的吉兆,其赋乌鹊之诗当也包含了其余一层含义,即为大战祈求胜利之意。
但事出意外,起自安徽一贯追随曹操的参谋刘馥却认为乌鹊是恶兆,这正好也印证了《广雅》的说法。
刘馥直言相告,给正在兴头上的曹操泼了一盆冷水。
曹操恼羞成怒,乘着酒兴一槊刺去世了刘馥。
随后的赤壁之战,曹操一败涂地,险些丧失落性命。

可见,鸦占之俗并不可信,只是古人的一种迷信做法而已。
该当说鸦占之俗源于古人对未知天下的探索,把两件表面相似而实则毫无关联的事物联系在一起,认为个中存在着某种一定的联系,这只是人类自身崇奉的抵牾表示罢了。

诗歌鉴赏∣浅析乌鹊意象的深层含义

来源:语文报高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