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词创作过程中,涌现重复用字的征象分几种情形。

叠字重复

如袁枚的《十仲春十五夜》:“沉沉更鼓急,逐渐人声绝。
吹灯窗更明,月照一天白。
”夜阑人静的过程,借助“沉沉”“逐渐”四叠字便生动形象地传达出来,使人仿佛听到夜神走动的脚步声。

还有刘长卿的《宿双峰寺,寄卢七、李十六》:“杳杳暮猿深,苍苍古松列。
”“杳杳”、“苍苍”用来形容暮猿的踪迹和古松的苍翠,非常到位,音韵也很豁亮清明。

叠字便是重复用字,属于修辞办法,用得好能起到非常妙的效果。

古诗中的重字现象该若何看待和处理

句式构造型重复

这种重复不但没问题,而且对诗意的递进有很强的浸染,是诗家语的一种分外用法,在音律上也能加强节奏感,有相对固定的句式,大家一看就明白。

比如元稹的“取次花丛

这种重复用字构造明显,一看便是作者刻意安排。

不是修辞性的非叠字重复

这就须要慎重了。

古诗分为古体诗(古风)和近体诗(格律诗),近体诗则分为绝句、律诗和排律三种格式。
这个中,古风是相对宽松的,许可重字的利用。
只要你表达效果好,随意用,都不算毛病。

被视为毛病的,是在一首格律诗里面涌现作为修辞的“叠字”之外的重复用字。

​近体格律诗,在创作中是最好不要有修辞之外的重复用字。
我们在写格律诗的时候,如果是灵感突至,乘兴而作,有时候难免会有重字而不自知。
这就须要在后期检视的时候对重字进行修正更换。

要相信没有哪首作品不经由几次改稿的。
李白只有一个,大部分人是贾岛。

一首满意的作品是要反复考虑的。
当然,不改也没有问题,诗毕竟是比较个人的事情,只是就不要在意别人对作品的意见。

为什么诗要只管即便避免非修辞性的重字呢?最紧张的缘故原由还是由于字数少,不能摧残浪费蹂躏。

格律诗的字数都是固定的,特殊是绝句,至少20字,之多也只有28字,我们要在这二十多个字中完全地写景、抒怀、言志,还要留白、营造意境,可以说是一个字都不能摧残浪费蹂躏。

再加上格律诗是音律和内容结合的精细作品,有平仄格律。
涌现重复的字,如果异音异意还好一点,如果同音赞许,那么即是就给已经上了平仄格式约束的格律诗又多加了一套桎梏,不利于整首诗的音律安排和内容创作。

以是,在格律诗中要只管即便避免非修辞性的重复用字。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比如半律体神品《黄鹤楼》:“前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四句就有三个“黄鹤”,可还是一气呵成,毫无阻滞。

崔护的七绝《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东风。
”短短二十八字中“去年”、“桃花”各重复两次,却也是意象盎然,并不重复啰嗦。

李商隐的《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居然重复了四字词组,但是由于两个地方的“巴山夜雨”的词性不同(拜会《夜雨寄北详析》),以是不繁复,而且营造了别具一格的意境。

王安石的《游钟山》:“终日看山不厌山,买山终待老山间。
山花落尽山长在,山水空流山自闲。
”这个就厉害了,二十八个字,中间八个“山”,关键还觉得挺好。

这些重复,并非不必要的单个字的重复,这些词组带故意象特色,须要反复涌现,用这种修辞办法来达到一种特殊的效果。

只有在作为修辞办法的时候才涌现叠字或者字词的重复,基本上都是墨客的刻意安排。
无意识的重复用字,一样平常会起反浸染,以是要只管即便避免。

而且这些大墨客的这种利用重复字词来营造意境的手段,在格律诗中也利用的不多,基本上属于特例。

我们学习古诗词创作,前期还是要按规矩来,写格律体的律绝,只管即便不要重复字。

至于如何避免,唯有检讨,修正,用同平仄、通意境的字更换。

汉字这么多,硬要说找不出可更换的字,一个建议便是拓宽知识面和典故学习,另一个建议便是随他去吧,无非是一首不怎么好读的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