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大家将岁气十仲春都理解成朔望月(农历月),是缺点的。
《黄帝内经》中的“十仲春”、“正月、仲春、三月”、“春三月、夏三月”等,都是指岁气十仲春。
夏朝文籍中“季春、仲春、季春”等,也是岁气十仲春。
《黄帝内经点灵枢·阴阳系日月》: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为十仲春,月生于水,故不才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旬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仲春,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仲春,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玄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
黄帝曰以治之奈何,岐伯曰:正月仲春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玄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仲春,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
“春三月,此谓发陈,天地俱生,万物以荣,夜卧早起,广步于庭,被发缓形,以使志生,生而勿杀,予而勿夺,赏而勿罚,此春气之应,养生之道也。逆之则伤肝,夏为寒变,奉父老少。
夏三月,此谓蕃秀,天地气交,万物华实,夜卧早起,无厌于日,使志无怒,使华英成秀,赌气得泄,若所爱在外,此夏气之应,养长之道也。逆之则伤心,秋为痎疟,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秋三月,此谓容平,景象以急,地气以明,早卧早起,与鸡俱兴,使志安宁,以缓秋刑,收敛神气,使秋气平,无外其志,使肺气清,此秋气之应,养收之道也。逆之则伤肺,冬为飧泄,奉藏者少。
冬三月,此谓闭藏,水冰地坼,无扰乎阳,早卧晚起,必待日光,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去寒就温,无泄皮肤,赌气亟夺,此冬气之应,养藏之道也。逆之则伤肾,春为痿厥,奉生者少。”
阴历中的岁,旨岁气——岁之气,其分阳气和阴气。
阴历中的太阴月(所谓的“朔望月”、“农历月”),是太阴月制度,制于月亮相对付太阳的运行(月初,玉轮与太阳重合,十五,玉轮和太阳平分黄道),小月有29天,大月30天,用来纪律历数日(一历数年有365.24历数日,是从冬至到冬至),太阴月年有小年(12个太阴月,354天)、大年(13个太阴月,384天)。历数日,是用太阴月纪律,如八月十五、八月十六。汉代,将纪律岁气日的干支,用来纪律历数日,是错的。
太阴月制度,是纯挚的韶光制度。其与岁气,是两回事。
以往,大家,都把岁气十仲春,理解成太阴月制度,这样,根本不能精确理解《黄帝内经》等文籍。如:现在阴历年中的“正月”,旨现在的春节第一个太阴月(朔望月、农历月)。
胡绍强著《精确的历法》:纠正了汉代以来,历法的缺点,解得阴历的制度,并解得多个历法元年:干支历元年,夏朝元年,天元纪元年(《黄帝内经》中五运六气元点),夏朝历史等。头条上,只能大略谈论大略的问题,书中细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