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笔头用手捻开笔尖前部锋颖区,捏平后在阳光或灯光下映看,有一截较为透明晶莹的部分,便是笔锋。运笔时,若将笔之锋尖保持在字的点百画之中,叫“中锋”;藏在点画中间而不出圭角,叫“藏锋”;若将笔之锋尖偏在字的点画一壁,叫“偏锋”。一样平常认为,“偏锋”为书法之病。
羊毫本身度的弹性是由“锋”而决定的。锋愈长,弹性就愈强;锋愈长,含墨量就越饱满;书写起来的点画便粗细自若,流动圆润。当然,运笔一提即直,一按即倒,又如点画的抑扬,字与字的纵横交错、相连知等,都是“锋”做起的浸染。
“立锋”关键在长于利用笔毫的弹性,因势利导,更关系到功力,功力到时,虽极柔长锋羊毫亦铮铮作弹。初学者可能开始时体会不到锋真个弹力,锋立不起来,可用薄长如竹蔑一类柔而有弹性之物,做用力压下又竭力撑起的动作,把稳力放在尖端上,领会其运动的技巧,再利用到羊毫上,相信不难节制。
刘熙载《书概》说:“张文史(张旭)书,微有点画处,意态自足,当知微有点画处,皆是笔锋实实到了。不然虽大有点画,笔心反而不到,何足之可云!”,“大有点画”指大略的笔腹按下,能按不能提,提而锋不立,笔画再大,也是笔腹形成的虚浮呆滞形象,而非锋端真力贯注的坚实笔质,细审王羲之行书诸帖,欧阳询行书,褚遂良《阴符经》,赵孟頫、文征明行楷书墨迹,无不如此。
理论上所说的笔锋的顶端,实际利用上,锋指的是锋端及笔毫近的那一段,再远些便是笔腰,笔腰是笔毫产生弹性的部位,也有不少书家惯用笔腰,如颜真卿等,“力点”常不在锋而在笔腰,腰一触纸即能弹走,以是顿重而能清劲。可惜很多学他的人,一顿即倒腰软无力,形状相似而神色大异。近代康有为,笔腹腰也利用得很精彩。